高校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时间:2017-09-25 编辑整理:早发表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当前高校职称评审存在若干问题: 普通本科与高职大专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混淆; 高校内部过度重视 科研忽视教学、职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基层推荐异化等; 大同行评审小同行、专家库规模偏小等。对此,可通 过高职院校职称改为职业资格职称、提高教学业绩权重、改进材料真实性审核工作、取消基层推荐环节等措施 加以解决。

一、问题的提出

2012 年全国多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发生多起纠纷争议事件: 4 月武汉大学法学院 47 岁副教授陈少林未评上教授,对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同院教授林莉红大打出手; 5 月媒体曝光湖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一名评审专家在宾馆开房收钱; 7 月复旦大学副教授陈云向校方申请公开教授职称评审相关材料遭拒,遂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同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教育部……8 月底《光

明日报》连续 3 天头版推出“透视职称评审制度”系列文章予以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及主流门户网站转载,引起广泛关注。职称评审关系到我国 139 万高校教师( 2011 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公报数据) 的切身利益。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高校职称评审纠纷并非孤例与个案,不同高校在相近时间爆发出类似事件,表明我国目前大学职称评审制度设计与执行存在系统性偏差。对此正确的态度自然是以暴露出的具体问题作为完善制度的着力点,以积极、务实的态度不断改进高校职称评审工作。

二、高校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

( 一) 普通本科与高职大专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混淆。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高职大专院校定位是培养一线技能应用型人才,而普通本科高校尤其是全国重点高校与省属重点高校以培养中高端理论型、知识型、设计型人才为定位。因此高职师资队伍强调技能型、应用型。但是,长期以来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却仍然沿用普通本科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强调科研项目和发表论文的数量、级别,忽视教师实际动手能力。

( 二) 过度重视科研,过于忽视教学。高校有三大职责: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教学居首位。教育部、人事部 1991 年联合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 要根据学科特点,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由于教学效果影响因素多、教学效果不易量化而科研成果主要与研究者个人能力相关,比教学客观性高、教育部门各类资源分配政策更关注高校科研等原因[1],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重科研轻教学、一硬一软导向突出。在此导向下,高校普遍出现“教授不教、讲师不讲”的不正常现象,以致教育部专门下文要求教授每年必须上 1 门本科课程。很多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尽量少上本科课,教学效果一般。相比之下,一些教学认真的教师却很难晋升职称。媒体曾报道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晏才宏、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朱淼华两位教师教学水平学生评价极高,但由于论文发表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晋职,媒体称为“两位教学型大师的悲情遭遇”[2]。

( 三) 职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安石英《地方高校职称评审中的漏洞与对策》一文[3]列举了山东省某市级本科高校职称评审中出现的一些典型现象:第一是横向课题作假。作假者将经费以横向单位名义打入高校账户,高校扣除一定管理费后又回到作假者口袋中,一进一出并没有实质科研活动发生,但是作假者既应付了校内考核,又获得了校内科研奖励。第二是论文专业与职称申报专业不符合。如一

些艺术专业教师提交的论文发表在心理学、管理学、法学期刊上。第三是虚假论文。作假手法有: 

( 1) 刊登在没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 2) 刊登在正式期刊的虚假刊期( 俗称 AB 刊) 上。( 3) 冒用其他作者论文。如媒体曝光的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北京化工大学教授陆骏冒用英文名均为“Jun Lu”的国内外三名不同作者之论文,其中 7 篇高档次论文全部冒用耶鲁大学助理教授卢俊的论文。其他一些作假手法有: 将国外学历与学术头衔拔高,骗取待遇,典型事件如 2012 年 7 月曝光福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厦门大学医学院讲座教授傅瑾的加州大学尔湾分校学历和职称作假,被厦门大学解聘。此外,还有课题排名作假,如在某课题中真实排名为第六,却在职称材料中写排名为第二。( 四) 基层推荐异化。基层推荐异化常见的现象有: ( 1) 一些教师因为与领导关系不佳或者非领导内定人选,连参与评审资格都无法获得。2012 年 5 月媒体报道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师汤晓明举牌事件就是一例[4]。此类现象 20 世纪 80 年代就已经出现过[5]。( 2) 一些基层领导不讲水平、不问业绩,以“工作量大、没有时间学习”、“老同志需要照顾”等各种理由为幌子,大搞人情交换、利益交换,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6]。( 3) 个别教师打苦情牌,利用同情心进行欺骗。1990 年就有文章提到某单位一女教师谎称患乳腺癌,博取单位上上下下同情,获得推荐,评上副教授[7]。( 五) 四类特殊人员的职称问题。第一类是高校党政各级领导。一些领导无暇也没有兴趣从事专业研究,专业水平不高,但担任领导职务后,有人愿意为其代笔捉刀申报课题、撰写论文,以获得职称。此类现象党群序列领导尤其严重,因为行政序列领导多数是专业表现突出而任命的。第二类是公共课与基础课教师群体。一般来说,公共课与基础课教师教学任务重,申报科研项目出成果难度比专业课教师大。第三类是辅导员群体。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学历结构以本科为主,学历偏低,科研能力偏低。此外,辅导员工作事务性很强,文体比赛、各种检查评比工作很多,很难静下心来从事研究,导致辅导员群体的职称评审难问题[8]。第四类是体育艺术教师。体育艺术工作在全国非体育艺术类高校中甚至比辅导员工作更边缘化,体育艺术教师职称难问题原因与辅导员类似。

 六) 专家管理存在不足。典型问题有: ( 1) 专家库规模偏小。专家数量足够,才能够选择较多小同行评审以及每份材料的评审专家人数,降低评审误差。( 2) 一些专家担任评委届数过多。( 3) 大同行问题。长期以来高校职称评审从系、学院到校级、省级等各个层次都是多学科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表面上发扬学术民主,但多数专家不可能同时熟悉多个领域,难免影响评审质量。( 4) 一些专家按照利益关系、人际关系、个人好恶因素投票,存在“武大郎开店”现象。一个具体例子即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李爱珍研究员数次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均落选( 至今未当选) ,但却当选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截止 2012 年 10 月 10 日,美国科学院官方网站外籍院士名单[9]中,中国大陆( 不含港澳台) 学者 9 人,分别是中国科学院白春礼、周忠和、李爱珍、李家洋,上海交通大学陈竺和张杰、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国家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袁隆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周光召。相比之下,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国内院士人数多达 710 人,其中李爱珍研究员参选的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学科学部有 82 位院士[10]。

三、对策

( 一) 高职院校职称改为职业资格职称,以考代评。1994 年以来人事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陆续分类建立实施 35 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分布在医药、法律、建筑等领域,采取考试准入和注册管理制度。

建议: ( 1) 高职院校副高以下( 含副高) 职称以考代评,根据情况增加现场操作演练环节。不再采用普通高校职称头衔,直接采用相关行业职务资格名称如会计师、审计师、工程师等[11]。( 2) 高职院校正高职称可以按照略高于普通本科院校副教授科研标准要求。( 3) 明确职业执业资格与职称之间等值关系,如可以规定硕士学历( 或者本科加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高职院校可以直接聘为副高职称。

( 二) 提高教学业绩权重。一是强调教材编写水平评价。质量较高的教材编写者,其上课水平通常高于低质量教材编写者。可以参照专著评审办法来对教材水平进行评价。二是要求提交一门课程教案进行评审,原因和强调教材评价相同。三是适当强调课程数量与课时。比如不得低于每周 4 课时、上课门类多少( 如教授评审每年至少 1 门本科生课程,且 4 年课程门数不低于 3 门) 、上课对象( 本科课程每年至少 1 门) 。当然,要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上限,否则必然会有人投机取巧,毕竟上课一般来说比发表论文、申报课题更容易。

( 三) 改进材料真实性审核工作。评审专家短时间内需要阅读大量职称申报材料,除个别比较明显的材料作假外,评审专家很难一一核实材料真实性,这也是部分作假者铤而走险的一大原因,因此很大程度上材料真实性审核工作由各高校以及省级职称管理部门承担。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强化材料统一公示。各高校内部公示时间不低于 1 个月,一律网络公示。省职改办开通网络举报途径。目前采用的高校内部纸张资料展示很不利于监督,且公示时间普遍不超过 1 周,明显过短。其二,省级人事部门按照 5% 或者 10% 的比例随机抽检各高校职称送审材料,真实性低于某个比例者,除处理当事人外,对高校进行处罚比如限制第二年的名额、通报批评等。其三,省人事部门总结近年来国内各高校职称材料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完善材料核实办法,制定统一的核实办法与流程。如山东省制定统一《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术检索表》,通过文献检索抑制打击虚假论文。高校科技、人事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核实办法与流程进行审核。其四,每份材料由具体审核者签字负责,再盖公章,责任落实到人头。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开展 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计算机等证件的审核工作采取“谁审核,谁签名; 谁签名,谁负责”办法。

其五,职称文件严格界定概念,确保无漏洞。以论文为例,应该从学科专业、文章类型、发表期刊、字数等方面进行界定,具体包括: ( 1) 发表期刊学科必须属于所评职称一级学科或者近似学科,一篇高质量的管理学论文不应发表在文学、外语学科期刊。( 2) 对文章类型进行界定,报纸文章、研究论文与书评、综述、快讯等含金量显然不同。( 3) 字数应该有下限。( 四) 取消基层推荐环节。为了彻底消除基层推荐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空间,应规定: 只要申报者年终考核合格,高校人事部门必须无条件接受申报,也就是说职称评审竞争全部集中在学校层面( 指有副高职称评审权的高校) 或者省级层面评审。当然,为了控制申报人数,连续 2 年申报职称未通过者第三年不允许申报。( 五) 四类特殊人员的职称问题。一是担任处级以上( 含处级) 管理职务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评定职称,申报课题次数 1 年不能超过 1 次。一个人时间精力有限,既然担任管理职务就必须专注于管理工作,此外也需要制止行政人员不合理、不公平地与教师竞争教学与学术资源。2011 年湖南大学新任校长赵跃宇承诺在任期间“不申报新课题、不新招研究生”。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外,湖南大学所有处室负责人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教学,带研究生者不得竞聘管理岗位。2012 年北京师范大学新任校长董奇就职演讲中提出“四不”承诺: 在任期间,不申报新课题、不招新研究生、不申报教学科研奖、不申报院士。“四不”承诺也是北京师范大学本届中层聘任的应聘条件之一。二是公共课与基础课教师科研成果应强调教材与教学改革成果,此外可考虑设置教学教授,待遇根据工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来确定,如具备 15 年以上讲师资格且课时总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共课与基础课教师,可不受论文等科研成果限制在本校范围内享受副教授待遇而不给职称头衔。三是辅导员职称问题。建议有二: ( 1) 辅导员纳入职员制。( 2) 以考代评,考试内容为心理学、教育管理方面内容。40 岁后向行政辅助岗位转岗,个别有专业能力与意愿、达到任职资格者可转入教学岗位。当然,最佳策略是尽可能少设置专职高校辅导员岗位,而主要以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经过培训后充任辅导员,在锻炼学生的同时节约高校人力成本,辅导员队伍不稳问题也消弭于无形之中。四是高校体育教师采用基础课教师类似办法确定职称待遇,只有正高级职称才适当加大科研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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