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30 编辑整理:邹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一、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8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程序如下:
程序1
(1)学位申请者到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领取盲评结果2份,需要二次盲评的研究生务必于5月23日下午4点前,将《硕士学位论文二次盲评申请表》(附件5)、学位论文电子版及评审费送学位办(1506室)。
(2)学位申请者打印装订论文(封面采用230克羊皮卡纸,全日制硕士论文为豆绿色,工程硕士论文为浅蓝色,要求双面打印)。
(3)学位申请者下载答辩材料:《授予硕士学位材料》1式2份、答辩委员聘书6份(填好后到所在学院盖章、登记)、答辩委员会选票5份(到所在学院盖章、登记)及《研究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程序2
《授予硕士学位材料》由学位申请者填写完毕后于答辩前3日送交答辩秘书。
程序3
答辩委员会秘书本人于答辩前2日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委员会选票5份。
程序4
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整理好的《授予硕士学位材料》(含选票)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提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注: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专家。
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者需于2018年6月20日8:30-11:30、14:30-17: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办(1502室)。黄岛校区全日制研究生学术文章审核到长江路校区找柳老师。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生
1、归档材料
《授予硕士学位材料》…………………………2份(此项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
《授予在校硕士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2、三本存档论文:“论文模板”见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学位工作”,论文具体格式参见“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模板”。不合格式论文、无图书分类号论文将不予接受。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指导教师签字”、“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均不能为空,否则不予接受。
3、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其中“学位论文答辩日期”、“指导教师签字”、“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均不能为空,需把签字版扫描后插入。
提交材料当天以班级为单位提交。PDF格式论文一定要提前检查能否打开,是否完整。
4、发表学术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的专著;未正式出版的需要递交编辑部同意接受函(附审稿修改意见或版面费通知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审查后归还。
5、学位授予信息上报表电子版1份:严格按照《学位授予信息上报模板》(附件10)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3版)》(附件11)填写学位授予信息。
提交材料当天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6、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声明:有论文需要保密的同学请提交填好的保密声明。
7、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见附件13)。
(二)在职研究生
1、归档材料
学位授予材料……………………………………2份(此项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
《在职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附件6)
《在职研究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2、三本存档论文:“论文模板”见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学位工作”,论文具体格式参见“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模板”。不合格式论文、无图书分类号论文将不予接受。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指导教师签字”、“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均不能为空,否则不予接受。
3、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在职研究生论文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其中“学位论文答辩日期”、“指导教师签字”、“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均不能为空,需把签字版扫描后插入。
PDF格式论文一定要提前检查能否打开,是否完整。
4、发表学术文章或成果、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的专著;未正式出版的需要递交编辑部同意接受函(附审稿修改意见或版面费通知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成果或专利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审查后归还。
5、学位授予信息上报表电子版1份:严格按照《学位授予信息上报模板》(附件10)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3版)》(附件11)填写学位授予信息。在职研究生请于6月20日前将学位授予信息上报表电子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6、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声明:有论文需要保密的同学请提交填好的保密声明。
7、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见附件13)。
8、采集个人电子图像并交照片
按国务院学位办要求,非全日制学位申请人电子图像信息要统一采集。采集地点:抚顺路11号“学苑情艺术摄影室”(理工大学学苑宾馆对面,电话:85071803)。此项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着白色或浅色服装,前往拍照。
个人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图片社提供洗印照片(照片由研究生处统一取回),用于制作证书和学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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