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新变化,职称评审不再与论文、外语挂钩

时间:2018-07-05 编辑整理:付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新京报快讯 (记者许雯)继乡村教师、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中不再“绑定”论文、外语后,科技人才职称评审也将减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新京报快讯 (记者许雯)继乡村教师、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中不再“绑定”论文、外语后,科技人才职称评审也将减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意见》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这包括,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同时,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意见》提出,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意见》提出,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推行同行评价,引入国际评价,进一步提高科技评价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统筹科技人才计划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部门、地方的协调,建立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防止人才申报违规行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


《意见》还提出,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赋予科研事业单位充分自主权,对章程明确赋予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权限的事务,由单位自主独立决策、科学有效管理,少干预或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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