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币支付遭拒”事件延伸: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被承认

时间:2018-02-28 编辑整理:钱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  纪念币为我国法定流通货币,但在支付结算时其价值遭到质疑,此类尴尬境遇在论文发表时更是普遍,不少人反映,自己发表了论文,结果杂志拿到单位里评职称或者答辩却不被承认。

超市购物,使用纪念币遭拒,李先生认为,家乐福天通苑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普通纪念币属于法定货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收,并且禁止妨碍人民币流通。家乐福天通苑店拒收纪念币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妨碍人民币流通,侵犯公民的货币使用权利,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要求家乐福天通苑店赔礼道歉。

纪念币为我国法定流通货币,但在支付结算时其价值遭到质疑,此类尴尬境遇在论文发表时更是普遍,不少人反映,自己发表了论文,结果杂志拿到单位里评职称或者答辩却不被承认。

出现这类情况的原因有很多:

原因之一在于作者没有搞清单位的具体要求,没有在单位指定的期刊上发表文章,虽然自己发表的刊物是正规的,但是却不在单位的指定刊物目录中。

原因之二就是发在了不正规的期刊、假刊上。目前,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假刊、“香港注册期刊”占有相当的数量,以北京、上海等地最为普遍。这些非法期刊有的自称是正规刊物,还有的自称是“核心期刊”,非专业的人往往看不出来。

同时我们还要警惕一些陷阱:

1. 套刊。刊号刊物名与现有刊物完全一样,但不上任何的数据库,不能在任何一家数据库检索到。

2. 假刊。新闻出版总署没有备案的刊物。

3. 电子版期刊。电子版期刊,和正规的期刊是有很大区别的,一定要警惕这种陷阱,作者听到刊物名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备案情况,如果名字后面还有“电子版”字样,则要谨慎处理。

4. 增刊,副刊。增刊:报刊逢纪念日或有某种需要时增加的篇幅或另出的册子。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两期增刊,增刊文章不被中国期刊网收录,而增刊虽然不是非法刊物,但在质量上远远不如正刊,因此在很多地方评定职称时增刊是不被认可的。副刊:正规杂志社在国家批准刊号之外另出的刊物叫副刊,换句话说,凡是你在新闻出版署网站上能查到的刊物名称后面加上,学术版、理论版等,都是属于副刊。比如国家批准的是《求是》杂志,但你发表的刊物是《求是-学术版》,这个加了“学术版”的杂志就是属于副刊。

纪念币流通时遭遇质疑必然是超市的责任,但是论文发表出现问题,除了刊物的花样防不胜防之外,还有发表人本人的疏忽问题。因此我们要关注学校单位论文发表要求、警惕刊物陷阱,以保证论文正常录用、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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