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1 编辑整理:早发表网 来源:早发表网
一、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一)理工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位于JCR分区表2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博士授权学科点认定的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国内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其中有1篇是SC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2)有2篇是EI收录期刊论文且有1篇为国外期刊论文。
(二) 文科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一类期刊对应《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学术论文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期刊范围,包括:
(1)《Journal of Philosophy》、《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Econometrica》、《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Harvard law review》、《Journal of Management Science》、《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New Literary History》、《Art Criticism》及《中国社会科学》(含《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
(2)SSCI一区、A&HCI刊物及《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正文)、《文学评论》、《教育研究》、《文艺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
(3)SSCI二区刊物、学校认定的中文顶级学术期刊(见《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附件)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的论文。
2.在二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二类期刊对应《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学术论文三等奖奖励期刊范围,包括:
(1)SSCI三区刊物;
(2)学校认定的中文权威学术期刊(见《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附件,共120种)。
3.在以下类别期刊发表论文3篇
(1)CSSCI来源期刊中一类、二类重要期刊以外的其他刊物(不含扩展版、《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非CSSCI来源期刊但所发表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三)论文内容及署名要求
1.发表学术论文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须经导师同意。
2.发表学术论文署名中应包含导师。博士生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若博士生是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深圳大学。校外兼职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论文署名也须符合本条款之规定。
二、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的审核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填写《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论文正式发表或期刊录用通知为准)。
(二)学科点对所发表论文的数量、刊物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初审;
(三)指导教师对所发表论文的学术规范、研究内容是否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签署意见。
(四)研究生院学位办对所发表论文是否符合答辩要求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送审等环节。
三、说明
(一)JCR 分区以论文发表的当年或前一年度由中国科学院公布的SCI杂志分区表为准,分区有大类分区和小类分区,期刊分区可选取这两类分区中的最高分区。SCI、SSCI和EI收录期刊以论文发表(已录用)的当年或前一年度SCI、SSCI和EI数据库为准。
(二)在学期间获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奖励,持有奖励证书、排名为前3名且署名单位为深圳大学者,相当于在SCI三区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通过“验收”或“鉴定”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为第一完成人的,也相当于在SCI三区刊物发表论文1篇。
(三)各博士授权学科可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他引情况等因素,制订本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作为培养方案附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承担或参与国家涉密课题任务的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五)本通知自2013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此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在2015年12月前申请答辩的,按原有要求执行;2016年1月后申请答辩的,按照本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本网站部分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以及作者的分享,如本网站所引用的文章涉及著作权问题, 请您及时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