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8 编辑整理:邹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论文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特别是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集中体现了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为了保证和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2年12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并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详情请参考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第一条 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在申请答辩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授予工学类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EI检索源刊物和《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2012年版,下同)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刊物论文被SCI检索,或2篇刊物论文被EI检索,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2)在SCI检索国际学术刊物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属SCI 1区或2区,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到4.0以上。
注:SCI分区依据《西北工业大学学术期刊SCI分区表》最新版认定,下同。
2.授予理学类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EI检索源刊物和《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刊物论文被SCI检索(数学学科至少1篇被SCI检索),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2)在SCI检索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属SCI 1区(数学学科属SCI 1区或2区),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到5.0(数学学科为4.0)以上。
3.授予管理类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EI检索源刊物和《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刊物论文被EI检索,或至少1篇刊物论文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A类重要刊物,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2)在 SCI、SSCI检索重要国际学术刊物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4.授予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可认可1篇)。其中,在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2)在SSCI、A & HCI或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1/2篇幅以上。
第二条 申请硕士学位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应在正式出版学术刊物(有正式出版刊号)发表至少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2012年9月以后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学期间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2013年11月2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但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国际化试点班”中方硕士研究生如果用英文a撰写学位论文则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但须提交不少于1万字且符合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的中文缩写版论文。
第三条 外方留学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外方攻读硕士学位留学生力争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2.外方攻读博士学位留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为英文撰写。发表学术论文需按照其他有关说明中的第4条“外文学术论文认定范围”要求执行。
第四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国际会议论文和其他成果折算办法
1.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论文,若被SCI或SSCI检索等同1篇SCI或SSCI刊物论文,被EI检索等同1篇《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中的CSCD或CSSCI刊物论文。被EI检索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只认可1篇。
2.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本学科领域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项,且有个人获奖证书,等同于1篇SCI刊物论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且有个人获奖证书,等同于1篇EI刊物论文。在本学科领域申请并被授权的国家(含国防)发明专利1项(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第一名有效),等同于1篇SCI刊物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正式出版专著1部,封面署名第1作者,等同于1篇SCI刊物论文,封面署名其余作者,等同于1篇EI刊物论文。
3.人文社科学科说明
(1)在本学科领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论文,可认定为1篇外文论文,若被SSCI、A&HCI检索等同1篇SSCI、A&HCI源刊物论文。
(2)在本学科领域正式出版专著1部,封面署名第1作者,等同于1篇学术权威期刊论文,封面署名其余作者,等同于1篇CSSCI论文。
第五条 其他有关说明
1.本规定所指学术论文均指全文发表论文,不含任何论文摘要等形式。
2.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本人须是第1作者,其他第2作者论文,其指导教师须是第1作者,若为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外方指导教师可作为第1作者。
3.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原则上是西北工业大学且唯一,确因课题合作关系需要写2个作者单位的,西北工业大学须是第1单位,可计入1篇,若西北工业大学是第2单位,则不计入篇数。对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作者单位署名原则上西北工业大学应作为第一单位,确因联合培养工作需要可将外方列为第一单位,但同时必须将西北工业大学列入作者单位,统一英文标注为“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Xi’an 710072, PR China”。
4.外文学术论文认定范围(仅针对博士)
(1)在国外正式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的完整学术论文,且被SCI、EI、SSCI、A&HCI收录,被EI检索国际会议论文只认可1篇。
(3)在国内中英文混编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但仅限《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
(4)不在认定期刊上发表的外文论文,但被SCI、EI、SSCI、A&HCI收录。
(5)对人文社科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的完整学术论文可认定为1篇外文论文。
5.博士研究生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上,且没有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6.《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2012年版)是学校科学技术处等部门制定的最新版本(若有修订,依据研究生入学时的最新修订版执行)。
7.凡涉及本规定所附中英文数据库(见附件)及SCI分区的学术论文均依据论文发表时间或学位申请时间认定。
8.所有非学术论文成果折算最多不超过2篇学术论文(含2篇)。
9.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提交至少1篇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出版物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且由导师签字认可。硕士研究生答辩时若没有学术论文发表,须在答辩之日起的2年内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否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0.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须向校学位办提交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出版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和(或)录用通知,且由导师签字认可。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提交学术论文若包含1篇录用学术论文,须在答辩之日起的2年内发表后方可申请学位,逾期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1、因特殊情况未能达到上述要求者,需由本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经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受理其答辩和学位申请,并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是否授予其学位。
1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高要求,分会制定的要求须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后方可生效,该要求同时就是学校对该学院研究生的统一要求。
2002年12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从2002年9月1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2008年7月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2012年4月2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从2012年9月1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本规定和未尽事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对于很多硕士、博士来说,论文的发表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不管最后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心里还是想要发表一篇论文。所以,想推荐给你一个早发表网,希望你论文发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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