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6 编辑整理:付编辑 来源:早发表网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修订)》(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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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情形除外: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3. 评阅意见中有不同意答辩,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全票通过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名额
按当年评选范围内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提名20篇。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理论或方法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有重要作用;
(3) 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 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 申报者在入学起至学校评审前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了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满足以下条件:
①理学、工学学科门类:被SCI、SSCI收录2篇学术论文或被EI收录3篇学术论文。
②管理学学科门类:被SSCI、SCI、EI、CSSCI或《人大复印资料》收录2篇学术论文。
③法学学科门类:被SSCI、A&HCI、CSSCI、《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收录2篇学术论文。
(6)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平均分85分以上(评阅意见中未有低于80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质量整体评价优秀。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 选题内容、范围适宜,有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理论或方法有一定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有一定作用;
(3) 取得创新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 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 论文作者在入学起至学校评审前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有1篇被SCI、EI、SSCI、A&HCI、CSSCI、《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收录;
(6)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平均分85分以上(评阅意见中未有低于80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质量整体评价优秀。
四、评选程序
1.由毕业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初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根据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评选标准进行初评,同时按名次进行排序。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投票, 按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优秀学位论文提名。
五、时间安排
1. 4月13日前申报者填表,准备相关材料报送各学院,请各学院审核申报者材料;
2.4月20日前,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开会审核资格,将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者的相关材料(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学院推荐的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及优博/优硕奖励酬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本)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校学位委员会(时间待定)评审并公示。
六、奖励方式
学校对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提名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励。
1.奖励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3万元、导师3万元。
2.奖励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作者2万元、导师2万元。
3.奖励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1.5万元、导师1.5万元。
4.奖励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提名作者5千元、导师5千元。
七、优秀学位论文的出版
研究生院组织出版优秀学位论文集。
1.资助每位获得校级优博者出版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的学术专著。
2.研究生院组织出版校级优博提名的学位论文详细摘要文集。
3.研究生院组织出版校级优硕及优硕提名的学位论文详细摘要文集。
八、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1本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页,申报者与导师需签名);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见附件5)1份;
3. 2018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基本情况表(附件6)1份;
4.符合评选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论文作者在入学起至学校评审前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封底);被检索的学术论文提交检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出版学术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学术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目录、封底);
(3)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者请将上述3、4装订成册,排列顺序:申请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7),申请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8),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基本情况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并制作申请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明细表(见附件9)贴于袋上,袋中所装内容在申报材料目录对应项打勾。(备注:学院审核原件后,只需将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申请书和已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送至学位办,同时此三样材料装在一个袋中。)
(二)电子材料
1._______2018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
2. 优博、优硕奖励酬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学院+姓名);
4.2018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基本情况表(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情况表+学院+姓名 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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