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在新时代中国的重要性探究

时间:2018-04-26 编辑整理:何志鹏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中国日益走进全球治理核心地带的关键时刻,是否应当注重国际法仍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从近代以来的历史经验看,中国政府对于国际法有高度的重视,而且国际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的利益。不过,国际法是否能够有效和有力地维护国家的利益,到现在为止仍有不同的认识。根据当前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现实,可以论定,国际法对国家硬实力的约束能力比较低,但对国家软实力的影响程度比较高。就中国而言,当前在国际社会的软实力需求更为显著,所以存在应用国际法的愿望。但很多人认为国际法观念和制度来自西方,对中国而言陌生且遥远,因而并不一定是有正面效果的。从理论和实证逻辑看,虽然源于西方的国际法制度确实在很多时候有利于西方,但也不排除规则的广泛适用性会惠及非西方国家,进而,非西方国家在国际法制度中的参与更会变革这一制度体系的利益倾向性。欲求国际法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中国需要有能力妥善利用,不仅要提出国际法的新概念、新理论,而且要在观念阐释和主张辩护方面有充分精微论证的能力。

关键词:国际法,重要性,中国,历史,现实,理论逻辑

经过几辈人前赴后继的不懈努力,中国在2l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中后期走到了民族复兴和改革开放的新高点,进入了社会发展与国际地位的新时代。而在讨论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国外交事业推进、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与推进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个观念性的问题,即中国是否需要对国际法有足够的重视和认可。从实践上看,中国政府在进行政策宣示的时候,经常对于外交政策、国际关系的大局作出清晰、明确而深刻的阐述;对于其自身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与方向进行准确的分析。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对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国家的建设,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路径。但是,在将外交与法治相结合方面,也就是利用国际法来实现中国的国际秩序理念、推进外交战略方案方面,中国则很少予以明确宣示。国际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始终未能在宪法层面清晰的阐明,构成了中国国际法实践界和诸多学者长期呼吁而没能实现的期待。比起很多国家在宪法中规定国际法的地位,中国宪法只在序言部分规定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意义。

如果进行历史的纵向分析,大概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的很多国内立法持积极欢迎和高度尊重国际法的态度。这经常体现为法律条文中“条约优先、保留除外”的规定。包含这种规定的法律规范有70余件,既代表了中国对国际法的包容开放态度,也表达了中国对自身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的信心未达充分。一个非常明显的转折是,21世纪启幕之后,中国在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国际参与度提升了,但是国内法中对国际规范的援引和使用却降低了。例如,令中国国际法学者迷惑和争论的情况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宣布中国法律体系基本建成,而在这个体系中国际法未能呈现,这种局面引起了国际法学者的密切关注。而且,在很多原有法律修订的时候,“条约优先、保留除外”的规定悄然消失,其中引起广泛讨论的就是《民法总则》中国际法规范的不在场。从这些现象来看,一方面可以认定中国对自身的法律发展、法律规范的信心有了很大的提升,另一方面也说明对国际法的重视程度不升反降。因此,中国在国内法的话语体系中如何看待国际法,实际上仍然众说纷纭。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尊重和使用国际法,只不过是没有公开和明确地对国际法的地位予以说明。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中国还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国际法的重要意义,因而也就无法阐述其国际法立场;而这种不充分利用国际法处理国际问题的方式对其发展是存在着负面影响的。

在争论中国是否应该积极支持国际法的问题上,中国国家权力机关总体上对国际法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其理由在很大程度上包括:第一,当代世界上的大多数国际法规范不是由中国带动和控制的,因此,这些规则很多时候可能对中国带来不利,这种于中国不利的规范适用于中国,无疑侵害了我们的自主处理内政的独立性。第二,如果表达对国际法的认可和尊重意味着要接受国际司法、仲裁机构的管辖,意味着要参与和接受外国国家、甚至外国国民对于中国的起诉和申请,则中国显然非常被动。这种情况也是中国不乐于见到、甚至根本无法接受的。故而,当代中国政府和很多机构对于国际法仍持谨慎、甚至疏离的态度。如果不能对上述的认识和态度进行有效分辨,则可能无法形成积极正面的国际法立场。那么,究竟应当如何认识当今中国发展与国际法之间的关系呢?如果拓展一下视野,就需要更为广泛地回答:国际法对于国家而言重要吗?怎么重要?如果聚焦于更为细节和具体的事务,问题就转化为:在日益走向全球治理前沿和核心地带的新时代,中国需要国际法吗?在以往的研究中,包括笔者在内的中国国际法学人力图说明:国际法是崛起大国的制度重器。中国要在国际法治领域积极作为,必须成为国际法的强国。妥善地利用国际法,有助于中国抵御国际社会的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有效设计乃至引领国际事务。除了这种一般规律和面向未来的研讨,我们还可以从历史回顾的维度研判。因为新时代是延续式发展,而非历史性断裂和全新的一个时间节点,故而,我们需要鉴古知今,充分汲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评估判断和预测。这种回溯性的追问就涉及这样的问题:在中国与国际法接触的近180年问,中国有没有重视国际法?试图利用国际法维护利益、解决问题对我们的利益得失是否有影响?国际法对中国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本文拟深入研讨上述问题,并首先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中撷取数个案例对于中国政府重视国际法的态度予以展示,并从纵向的历史探究人手,探索中国外交中利用国际法的经验教训。进而揭示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功能与效用,为此,本文意图进行理论反思和立场研讨,考察国际法对于国家意志与利益的影响。继而回答一个疑问:国际法是一种以西方文化为母体的制度体系,中国能否在这一制度体系中受益?即从文化结构的角度,分析源于西方的国际法是否能够为非西方国家构成帮助,并最终落脚于中国在利用国际法时所可能得到的收益。最后,本文将立足于中国对于国际法的需求这一基点,来探讨中国应当如何在国际法方面进行推进和完善,以兴利除弊,积极促进国家和国际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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