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现状与趋势

时间:2018-10-26 编辑整理:李金 来源:早发表网

摘要:在相当长时间内,围绕“实践”概念来解读马克思实践哲学义理是一种常态。近年,这种用理论哲学范式诠释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研究模式也招来了一些反对声音。反对者主张以“怎样做”为切入点,引导研究视域从“实践之外”转向“实践之内”,特别注重对实践意识进行研究。可以预见,拒斥理论哲学范式将成为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的大势所趋,不过,在汲取西方实践哲学的理论资源来丰富马克思实践哲学过程中如何杜绝新一轮的“以西解马”,同样值得警惕和深思。

关键词:实践哲学;实践意识;理论哲学

一、主流模式:围绕“实践”概念的界定展开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所谓的“实践哲学”,顾名思义就是以“实践”为主题进行哲学研究的理论。张汝伦教授的说法最具代表性:“无论多么繁复,实践哲学始终围绕着‘实践一行为’概念,始终把人的‘实践一行为’问题作为其根本问题是毫无疑问的。”n,理解实践概念是把握实践哲学本质的前提,这种观点迄今为止仍在我国学界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也使“对实践理解”的研究路径成为我国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的重要特色之一。“对实践理解”研究路径就是通过对“实践”概念的解读去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原意,努力构建一种对现实实践活动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论体系。这种研究路径从一开始就把马克思实践哲学置于“元实践哲学”层面,从而与现代西方实践哲学形成鲜明的对照。当然,这种研究路径最受人诟病的地方也在于马克思实践哲学含义完全依仗“实践”概念含义的澄明。

由于“实践”是一个表征活动样式总体性的范畴,对它做不同维度或不同视角的理解,也就必然会导致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论性质的多样性理解。因此,“马克思实践哲学”术语本身还是一个有待辨明的东西。我们承认,只要视角合理,相应视角下的结论都具有相对合理性。不过,从它们相互之间的辩驳和诘难可以看出,各种理解模式并不完全合理也是事实。很多学者对各种理解模式进行过系统归纳和评论,其中要数乔瑞金和王涛两人合著的《多维视域下的实践哲学研究》概括得最为全面,评价也较为中肯。作者试图从“实践的认识论维度”“实践的本体论维度”“实践的生存论维度”“实践的总体性维度”“实践的交往论维度”“实践的技术论维度”但,六个维度解读实践哲学。他们认为,“实践的认识论维度”(实践思维论)把实践理解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仍然没有摆脱“认识论哲学”(企图解释世界)范畴的束缚;“实践的本体论维度”(实践本体论,“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尽管把实践理解为一种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二元对立、具有活动意义的本体,但仍然还在“实践到底是属于物质,抑或是精神”问题之间摇摆;生存实践论秉持的“实践的生存论维度”在力图使哲学回归生活世界的同时,却抹平了革命实践与生存实践之间的差别,进而消解了“人的解放何以可能”维度;人类学实践论坚持的“实践的总体性维度”虽然兼顾了“人的生存’’和“人的解放”问题,但仍旧回答不了“实践究竟是什么”的追问;而交往实践论的“实践的交往论维度”作为否定“形而上学”的积极尝试,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说明。当然,作者提出“实践的技术论维度”(技术实践论)在力图契合马克思“改造世界”任务之时,也同时遮蔽了哲学理论本身所具有的超验的维度。总体说来,对实践概念“多样性理解”现象背后,无一例外地隐藏着“还原性理解”这一理论哲学的典型特征。这不仅说明用理论把握实践始终是有限的.而且说明中国语境下的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仍然深受理论哲学范式的束缚。

二、反对观点:“怎样做”才是实践哲学的根本性问题

“实践”概念去诠释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各种进路不一而足,自然遭到一些学者(本文把这些人称为“反对者”,下同)的强烈批判。一些反对者明确把这种哲学研究路径视为理论哲学的“变种”,加以彻底拒斥,因为在他们看来,它们“忽视了实践的根本特性——做,遮蔽了实践的最本质问题——应该怎样做””。也有反对者更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更为激进的消除一切主义话语模式的“后实践哲学”主张,其特点是“主义话语模式的淡化与谨慎和问题意识的觉醒”。大多数反对者则力图揭示主流理解模式有所偏颇的症结所在。王南浞教授就明确指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只有两种可能的排列方式,我们由此便可能分辨出两种对立的最为基本的哲学观念或哲学理路来:一种可称之为实践哲学理路,另一种则为理论哲学理路””,。对实践哲学的理解只能在与理论哲学的辩证关系之中阐明,目前国内对于实践哲学理解要么是庸俗的,要么没有摆脱理论哲学理路——把“实践”理解为“准本体”的范畴,这都是理论理性构思的结果,都没有摆脱“解释世界”的模式。持类似观点的学者主张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作为实践哲学的根本问题。在他们看来,既然理论哲学对理论活动的推崇和对实践活动的贬抑是一种虚假的观念,那么实践哲学就是要将二者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不过,王南浞教授也洞察到了这种观点可能导致的一些错误倾向:实践对于理论的决定作用,并不意味着此问题只要简单地将二者的优位顺序颠倒一下,就会自动地获得一种合理的解决,那种在存在论层面承认实践是第一性的人类活动,在方法论层面却不承认“理论活动的有限性”,同样会导致一种“思辨的实践哲学”。鉴于此,他针对性地提出了“现实的实践哲学”概念,“如果我们把理论哲学或形而上学的方法称之为一种思辨的方法的话,那么,受这种方法支配而从事实践哲学的研究,便可称之为一种思辨的实践哲学。而与之相对立,在方法论上坚持理论的有限性、坚持理论为现实生活世界之构成部分的实践哲学研究便可称之为一种现实的实践哲学。毋庸置疑,反对者的各种观点对于打破理论哲学主流思维定式有着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进一步扩展了实践哲学研究视域。

三、最新动向:对“实践意识”进行专门研究

近年,对“实践”分析由“外”转向“内”的趋势较为明显。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的前期,我们更习惯于直观或凝视实践,亦即主要关注实践中能够被看得见的某些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探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关于实践活动的构成要素和基本结构,形成“三要素说”“四要素说”和“五要素说”等;二是关于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辨析出“创造性实践”和“重复性实践”、“对象化实践”和“非对象化实践”、“个体实践”与“群体实践”、“劳动实践”与“交往性实践”等多对概念;三是关于实践活动的运行机制、动态模型、实践标志等问题。不可否认,这种对“实践”的外在分析,事实上并不能引申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力图改造世界”的理论意蕴。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徐长福教授在《实践哲学的若干进路及其问题》中的评论可谓切中肯綮。他指出,实践不是一个单质性的范畴,而是一个问题丛集。这个问题丛集不仅包括各种各样的“w问题”,诸如实践主体、实践对象、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实践原因等,而且实践还包括其特有的“H问题”亦即“怎样做”。的确如此,实践哲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不得不研究“是”的问题;但作为一种有助于实践的哲学,更应该把“应该怎样做”的问题摆在中心位置。

如果说实践哲学的研究主题是“应该怎么做”,那么它的研究对象尽管是“实践”(行为、行动或做),但其核心概念就不会是“实践”,而是实践活动所趋向的“善”理念(一般说来,“善”是伦理哲学的专用核心术语,它在经济哲学中可称为“科学发展”或“效率”,在政治哲学中可称为“公平”或“正义”,在社会哲学中可称为“和谐”)。为此,实践哲学研究必须通过不断“审度”人类过往实践活动的利弊得失而致力于未来行动方案的改造、改善或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哲学本身蕴含着“知行统一”或“理论联系实践”的根本要求。我们可知:理论本身不会做,“做”必须由人来发动和操作,所以实践哲学要达成目的必须通过人的身体,尤其是把人的意识作为中介才可能实现。换句话说,人、人的意识,尤其是与实践活动有关的“实践意识”,就应该是实践哲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任何行为都是在自我意识支配下发生的客观事实,无论这种意识是“显意识”的,还是“潜意识”的,甚至是“无意识”的。我们把这种“已发”且“必然发之于行为”的意识称为“实践意识”。在对问题的意向性解决之中,实践意识不仅与对应的行为构成必然性的逻辑关系,而且也为后者提供理由依据和内驱力。意识对于实践具有非常独特的意义,实践哲学不能对此无动于衷。我国学者薛华早在1998年就对现代哲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做出如下概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对人的自我理解,对人的意识发展的研究开始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马克思主义到存在哲学,从解释学到现象学,都致力于说明和揭示意识的发展”。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唯物史观的这个核心命题不仅科学揭示了社会意识产生的根源,同时也昭示着马克思哲学深深涉入实践哲学的语境之中。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接下来的中心任务就应该着力研究与实践活动直接关联的“实践意识”的构成要素、产生机制或运行程序,以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能够更好地被传播,以便具有实践智慧性质的行动方案能够合乎情理地被制定。或许是囿于“意识哲学”的忌讳,我国学界一直不注重意识研究。其实,对阶级意识亦即是革命实践意识的形成机制的研究,恰恰是马克思实践哲学最具特色的方面。法兰克福学派就是继承了这一传统,浇灌出蔚为大观的文化批判理论。当今的“新马克思主义”也没有放弃这一视角,他们从微观层面研究政治意识的成因与变化的方法,值得学习和借鉴。不得不提,现代实践哲学都是在重新解释“意识”这个地基上发展起来的。对意识本性的深入研究又使它们在不同程度,从不同路径通往了人类行为的根基(如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内在力量(如意志哲学或生命哲学)、规则(如逻辑实证哲学和解释学)、途径(如日常语言分析哲学)、动机(如精神分析哲学)、评估系统(如实用主义哲学)等。以意识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并不一定都是意识哲学(它以意识的存在为前提),它们反而是在为意识“祛魅”的过程中为实践哲学出场开辟了广阔空间和无限可能。

从某种意义上讲,实践意识是人性的最本真意识的涌现,所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能够回避提出一个有关人类本性的理论即马克思所说的类本质,也就是说人类内在潜能的理论,这样的一种理论对于理解解放了的社会之性质及其可能性,是不可或缺的”。反对者从主流研究路径的困顿之中逐渐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研究重心已由对“实践的显性部分”的直观逐渐转向对“实践的隐性部分”的剖析。如此,从“实践意识”视角研究实践哲学的著作逐年上升,“实践理性”一词也成为实践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新锐术语。欧阳康教授在《实践哲学的反思与构建》中指出,“在宏观的层面上,要开展对于实践哲学的总体性研究,从各种角度展开对于实践问题的多样化研究”,“为了把实践哲学问题研究真正引向深入,还必须开展各种相关问题的专门研究”。

四、基本趋势:拒斥理论哲学范式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演进过程,我们可以做如下线条勾廓:“真理标准大讨论”逐渐把实践概念从认识论范畴之中剥离出来,赋予了它“元语言”的意义,并直接推动了“实践唯物主义”的确立;而实践唯物主义把“实践”作为核心词去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各种尝试,事实上并没有达到克服传统哲学教科书的“形而上学残余”的预期效果,自然也就转向了对先前各种研究范式的全面自省阶段,亦即转向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真实含义的进一步追问阶段,并由此慢慢涉人“广义的实践哲学研究”语境之中。所谓的“广义的实践哲学研究”,包括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中国古典实践哲学研究和西方实践哲学研究。不难看出,中国语境下的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有自己独特的发生背景和演变逻辑。从这一独特的境遇放眼望去,我们将会看到什么呢

从发生学来看,不同于现代西方实践哲学主要缘起于西方(实践)哲学思想的自然进化,中国实践哲学更大程度上是通过外因作用而“登堂入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话语之中——“西方哲学学科中的实践哲学话语”强势介入那是后来的事情。即是说,马克思实践哲学之所以发生,彰显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实践维度,而不是其理论维度。换句话讲,它只是用极其隐晦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理论诉求:要求消解先前哲学教科书只求自圆其说和一味自我标榜的传统——这是理论哲学的显著标志。不可否认,马克思实践哲学这种现实性要求在无意间“撬动”理论哲学根基的同时,也巧妙地规定了哲学理论应该关注的“新内容”:理论联系实践(或者说“知行统一”)。“理论联系实践”意味着理论与实践并无逻辑同一性,从“是’’理论之中并不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应该怎样做”的结论。在西方哲学史上,“休谟疑问”最先揭示了“是”与“应该”的逻辑异质性。此后,经过现代实证主义者(逻辑分析学家)的猛烈批判,“知”问题与“应该”问题完全离析开来。哈贝马斯甚至认为,“理论联系实践”主要是针对理论而言的。哈贝马斯从社会科学史的角度阐释了理论与实践的历史关系:在人类社会早期并没有什么理论不理论,然而随着所谓的文明时代的到来,没有理论的情况才发生了变化。不难理解,如果一种理论要联系实践,就必须研究现实的实践活动,深入考察“应该怎样做”的问题,包括方法论维度的“应该”和价值论维度的“应该”。同时,作为一种区别于纯粹研究“是”问题的理论,它自身建构还逃不脱“应该怎样知”的考问。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哲学既内在地蕴含着理论哲学的内容,又超越了它的固有的界域,从而担负起具有内在冲突的理论旨趣和实践旨趣的双重使命。

理论哲学是意识内的哲学,又被称为意识哲学、内在性哲学或思辨哲学,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我思”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通过“我思”不仅可以逻辑演绎出全部知识,甚至可以重新构造出整个世界。直白地讲,理论哲学是与“闭门造车”联系在一起的,否定理论哲学就是要求打破意识的内在性而面向现实生活世界。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哲学从诞生之初就是实践哲学,注定要与理论哲学范式彻底决裂。具体来说,这种决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最早揭示了意识形成的社会机制,从而开启了现代哲学对意识研究的先河;二是在戳穿了思辨思维方式的虚伪性的同时,重新把具体实践思维方式确立为“科学”的思维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讲,马克思实践哲学革命实现了“两级连跳”,因为现代西方实践哲学的兴起标志着西方学者才刚刚意识到第二个方面的内容。目前,拒斥理论哲学范式存在的最大难题在于是把实践哲学理解为理论哲学的“断裂”,抑或是把它理解为理论哲学的“创生”。两种理解直接决定着现代实践哲学研究的两种不同走向:功利的实践哲学和辩证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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